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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费改税”之我见          【字体:
交通“费改税”之我见
作者:董浩    文章来源:佳木斯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0-2

交通“费改税”就是将现行的交通部门征收的以养路费为代表的14项规费改成燃油税,其主要目的是弱化地方财政,防止腐败现象,增强中央宏观调控能力,实现向发达国家“靠拢”。当时提出“费改税”的初衷是积极向上的,现在,屈指一算,那是八年前大刀阔斧的设想,时过境迁,历史发展至今,再回过头来回味品偿一番,还能有多少志士仁人赞成“费改税”呢?且不说业内人士所占廖廖无几的支持率,就连社会公众也少之甚微,甚至就连当年的组织倡仪者也不敢再张罗此事了。其原因是:一、我国目前正在集中精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国家急需要一个健康积极向上的、稳定的经济发展政策和环境。二、“费改税”是项较为棘手的的工程,在很大程度上会加重用油大户的负担,如公交系统、出租车行业及非用路而用油企业和个人(包括农户)等等,而我国又没有建全成熟的战略储备油基地和保障制度。三、尽管我国各行各业正在突飞猛进的改革,但唯有以燃油税取代交通规费对国民经济的增长、发展较为敏感,象美英等对石油能源依赖的西方发达国家,也对“日新月异”、变化无常的石油价格深感头疼,更何况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的利益永远高于一切!

与其被困在“费改税”圈里,倒不如及早进行思想战略调整,紧密结合我国国情和现状,借鉴国外得与失的经验,总结开辟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筹集建养路资金的最佳办法。重新认识养路费的重要性并给与它合理定位,系统规范和管理养路费的征收工作,将养路费定格为国费,由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交通部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行业实行垂直管理,全国统一定编、统一部门、统一征收标准、统一管理,这样不仅解决了全国几十万交通征稽人员的问题,而且还有效的治理和规范了交通征稽行业,势必会极大的推动和促进整个国民经济健康有序的快速发展,岂不两全齐美!为国为民办了件好事、实事吗?

    党的十六大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因此,作为我们交通部门,特别是征稽部门,更应刻苦钻研和开展业务,一切从实际出发,立足本行业,努力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矛盾,锐意改革,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征管水平,增强执政为民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做“三个代表”的忠实践行者。

 

文章录入:dh508    责任编辑:dh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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