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辆漏欠公路规费行为与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一样,永远存在;国家公路规费征收工作一天未停止,交通规费稽查工作就是一直以追缴漏逃公路规费车辆为目标来进行展开。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步伐加快,家庭用小型车辆、非运营客货车辆的迅速增长;部分车型车价相对较低,车辆更新换代很快,买卖、转让等情况相当频繁,失窃、报废车辆增多。部分车户根本就不懂得车辆管理规定,对缴纳公路规费意愿低下,车辆异动也不办理有关手续;导致很多车辆逃费、漏费;待查率明显增加。加之受到“费改税”的不利因素影响,部分车户缴费意识变得较为淡薄;等待、观望税费改革,故意拖欠漏逃公路规费车辆明显增加,使得我区待查率一直居高不下,这种情况长期困扰我们的稽征工作。 根据这个情况,我建议稽查工作可以尽量采取一些较为灵活有效的稽查办法来提实征降待查: 1、应着力建立稽查信息情报系统,积极推进网络互通工程,实现与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部门的信息资源高度共享,充分利用稽查情报来开展稽查工作。逐步提高征稽网络和电子稽查设备的使用功能,减少盲目查车活动,有的放矢;有针对性地开展清费稽查工作。 2、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采取与车购税征收、公安车管、运政管理部门对在籍车辆的核对,不断完善征管环节,开辟费源增长点,努力做到应征不漏。 3、应建立协查举报奖励机制,查扣车案件处理结果公示制度,增加执法透明度,起到“杀一儆百”震慑作用。应进一步确保稽查工作经费、举报奖励经费和稽查车辆经费的落实。 4、应借鉴外省做法,在交警支队车管所设征收办公室办理车辆新增、转入、异动变更、临时牌征收、转出报废等业务,第一时间掌握车辆动态变化,防止费源流失。 5、应加强以宣传促征收,通过电视广告,手机短讯,印发传单、路边标语提示等形式,进行必要的政策宣传。提高车主的自然缴费意识是做好稽征工作的根本所在。 6、对长期漏欠的车户要坚持追缴,催缴可采用电话、书面、上户、上街、上村、进停车场等手段齐用。 路检稽查和法院执行等并行,给违法车户形成无形的压力;让他们感到不履行缴交公路规费义务“路难行”,充分利用法律手段打击漏费的“钉子户”,维护了交通行政执法的严肃性。 7、改革单一的发通知书催缴为主动上路上户催缴送达,充分利用各所配备的手提电脑上路、上街、上户 巡查,发现欠费车辆,立即了解落实车主的情况,及时记下车户变更情况、变更地址,并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使得一部分车户由于家庭地址搬迁而无法送达的法律文书得到送达,促其缴纳欠缴公路规费。 可以合理安排稽查人员上街入村,利用手提电脑寻找漏费车辆,对一些停置在街道旁、小路边、停车场、车站、码头、或房屋内的漏欠车辆,直接张贴《限期缴纳公路规费通知单》,对部分车单位当面做好口头宣传、解释引导、规劝等工作,促使部分车户主动履行缴费义务,降低了待查率。 8、应充分利用好交通公路稽查(站)岗,认真开展路检稽查工作。建议我处组成几个稽查队,定点和流动结合,在各个稽查岗进行稽查,堵住漏、逃缴公路规费车辆的通行,这就是保住费源不流失。请处应对此予以充分重视。 9、很有必要开展片区联检稽查工作,加强对违法车辆的打击和处理力度,片区联检能更有力地打击了辖区内不法车户逃缴公路规费违法行为;降低待查率,能取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这是有目共睹的。 10、可以进一步完善稽查制度,做到了工效挂钩,奖罚兑现,公平合理,增强职工的责任感;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降低稽查成本,避免路检户查走过场。 提倡文明优质服务。坚持以人为本,转变执法观念,更新工作作风。注意提高服务质量,为广大车户服务,对行政管理对象能做到平等对待,对车户不理解的问题,能善于解释,耐心听取车户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地改善我们的服务方式;特别是对按章缴费的车户,更是尽可能给予优质服务和帮助,为他们排忧解难,方便车户,让车户感觉满意;以其降低待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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